嫖妓被列為刑事罪行
由一月一日起,警方開始廣泛行動打擊挪威嫖客,司法部長向警方明言禁止嫖妓法例在元旦實施後要主動出擊懲罰嫖客,並指出這並不是一條道德法例,違法的人都會受法律制裁。警務署長亦聲明會在流鶯出沒的地方加派軍裝警員以加強執法。被當場抓住而又有身份證明的嫖客可以接受票控,警方會以郵遞方式將罰單寄出。便裝探員會跟蹤妓女及嫖客,當妓女登上了嫖客之汽車並有所動作後,探員就會作出檢控行動。為了針對在私人樓宇內進行之性交易,警方會事先找出被用作賣淫之地點,然後假扮嫖客致電核實該處可以提供服務,在該單位被捕之嫖客便不能辯稱跟妓女是朋友關係。法例之最高刑罰為入獄六個月或罰款,強迫妓女進行性交易或跟未成年少女進行性交易的刑罰則是入獄一至三年。政府同時考慮為慣性嫖客提供心理輔導服務,另外亦會撥款一千萬克郎幫助不想繼續操皮肉生涯的妓女,警方則獲三百萬額外撥款作加強執法之用。世界報的一項網上意見調查顯示,六成投票人士不相信立法禁止嫖妓可以打擊賣淫業,參加投票的人數有二萬五千八百零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