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一個蛋糕坐一個月牢
日報04.12.2006
去年十月向財政部長Kristin Halvorsen扔蛋糕的一名男子被法院以傷害他人身體罪判監三十天,法官在判詞中指三十日監禁足以顯示案件之嚴重性。法庭指案件之主要問題是扔蛋糕一事有否妨礙財政部長之工作,法官表示當一個人蓄意將蛋糕扔向一名正在進執行公職之國家官員,此人應該知道被侵犯的官員一定要更衣沐浴。法庭指若被扔蛋糕的人是一名路人,被告只會被判罰款。若被蛋糕擊中的是一名警員,被告就會被判監十四至二十一日。被襲的是一名國家高級官員則刑罰更重。判詞又指法院要捍衛政客人身自由及無需保鏢保護下接觸群眾之自由。
去年十月向財政部長Kristin Halvorsen扔蛋糕的一名男子被法院以傷害他人身體罪判監三十天,法官在判詞中指三十日監禁足以顯示案件之嚴重性。法庭指案件之主要問題是扔蛋糕一事有否妨礙財政部長之工作,法官表示當一個人蓄意將蛋糕扔向一名正在進執行公職之國家官員,此人應該知道被侵犯的官員一定要更衣沐浴。法庭指若被扔蛋糕的人是一名路人,被告只會被判罰款。若被蛋糕擊中的是一名警員,被告就會被判監十四至二十一日。被襲的是一名國家高級官員則刑罰更重。判詞又指法院要捍衛政客人身自由及無需保鏢保護下接觸群眾之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