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留學生被判二十一年監禁
去年發生在奧斯陸的中國留學生雙重謀殺案經已審結,二十歲的男被告吳佳鴻昨日被法院判處最長之刑期,此外他要賠償被害者父母一百萬克朗。被告一直否認控罪,並且即時提出上訴,他的辯護律師表示被告對判決表示震驚及失望。被告在整個審案過程中目無表情,直至在聽到判決後才表現出失望之表情。吳佳鴻去年二月在堂弟位於奧斯陸St.Hanshaugen 的學生宿舍用刀刺死了堂弟,警方在死者身旁發現了死者被勒死的愛人。奧斯陸法院認為被告先殺死自己的堂弟,之後在現場等待女死者,並以窗簾繩勒死她,再將其移屍男死者身旁。
吳在審案期間都拒絕答辯,亦未有就警方呈堂証供解辯,法庭認為被告在殺害堂弟後有機會冷靜下來及控制自我,不過依然決定在短時間內謀殺堂弟之愛人。判詞又指被告從女死者之戶口提走九千九百克朗,被告辯稱花了很多金錢在自動博彩機上,但法庭認為錢並不是這宗雙重謀殺案之犯案動機。被告跟堂有深厚感情,法庭認為被告在挪威無親無故,所以當死者的愛人出現後,他便有被人遺棄的感覺。
男死者家長,亦是被告的叔嬸,都認為判刑過輕。男死者父親在宣判後表示,他們對挪威法制表示無奈,他們知道二十一年監禁是挪威最重之刑罰,但相比中國之刑法則是太過寬鬆。
日報三月十二日
吳在審案期間都拒絕答辯,亦未有就警方呈堂証供解辯,法庭認為被告在殺害堂弟後有機會冷靜下來及控制自我,不過依然決定在短時間內謀殺堂弟之愛人。判詞又指被告從女死者之戶口提走九千九百克朗,被告辯稱花了很多金錢在自動博彩機上,但法庭認為錢並不是這宗雙重謀殺案之犯案動機。被告跟堂有深厚感情,法庭認為被告在挪威無親無故,所以當死者的愛人出現後,他便有被人遺棄的感覺。
男死者家長,亦是被告的叔嬸,都認為判刑過輕。男死者父親在宣判後表示,他們對挪威法制表示無奈,他們知道二十一年監禁是挪威最重之刑罰,但相比中國之刑法則是太過寬鬆。
日報三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