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取社會保障,夫婦被判入獄
一名三十七歲女子及四十四歲男子因為騙取一百萬克朗社會保障被德拉門Drammen法院判處監禁及退還騙取得來之款項。案中女被告過去八年聲稱自己獨力撫養和男被告所生之子女,但實際上兩名被告一同生活。法院判處二人將七十八萬二千二百三十二克朗退還布斯克里郡Buskerud 社會福利署,女被告入獄一年,當中三個月為緩刑,男被告則要入獄八個月,當中三個月為緩刑。兩人之罪行由一連串匿名人士揭發,檢控當局指判刑顯示揭發他人騙取社會保障是確有成效。
日報20.03.06
日報2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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