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18

半自動步槍禁令

國會三月七日通過新的槍枝法例,新法例下所有民眾不可擁有半自動步槍,現時擁有此類槍械的人士要在三年內交出、銷毀或在國外出售有關槍械,保守黨強調受影響的槍主不會得到任何補償,贊成禁令的人士指出這些槍械殺傷力非常大 ,二零一一年烏托亞島大屠殺事件中兇手使用的便是一支迷你儒格十四型半自動步槍。中間黨批評國會通過上述禁令,禁令受爭議的地方是因為有追溯期,因此原本已經持有上述槍械的人便受到禁令影響,司法部門估計有略少於九百人,當中包括獵人及槍擊運動愛好者受影響。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 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