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17

警方有權拒絕市民補領護照

若閣下經常遺失護照便應該留意以下的報導。根據警方的網頁,多次遺失護照的人士可能會被警方拒絕補發新護照。護照法例明確指出若護照持有人未能安全保管護照便會被拒發護照,法例的目的是要防止護照落在不法份子手上。
警方會向十年內遺失兩次護照而又未有合理辯解的人作出制裁行動的警告,制裁行動包括縮短新補領護照之有限期或甚至拒發,十年內三次遣失護照者將要面對上述制裁。警方亦在數年前收緊了臨時護照的發放,現時警方祗會在有迫切需要情況下批出臨時護照,過往曾經疏忽處置臨時護照的人士,例如五年內曾經連續申領臨時護照兩次,另外曾經遺失或未有在完成外遊回國後將臨時護照退還給警方、護照部門或邊境檢查站等都不會再獲發護照。很多挪威發出的銀行咭亦可當作身份證明文件,DNB 銀行在原則上沒有限制銀行客戶遺失銀行咭的次數,Sparebank1則會視乎個別情況來評估是否重新發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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