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14


七月一日起有一百八十三條經修改的法例生效,包括:
沒有動用煙草免稅額的旅客可以攜帶額外的酒精飲料入境,容量為一點五公升及酒精含量介乎百分之二點五至百分之二十二。
遊艇發動機的額外徵稅會取消,以馬力計每匹馬力比過往便宜一百六十一點五克郎。
以往雇員在度假時要連續生病六天才可以獲補發假期,由於要遵守歐盟法例,今後就算在度假期間生病一天也可獲補發假期。
新生嬰兒父母今後可以自行決定那一方得到最長的產假。
一種名為Segway的兩輪電動交通工具終於可以合法上路,使用者不需配戴頭盔,行駛時速不得超過二十公里,大家可以在行人路、單車徑及時速限制六十公里以下的道路的右方使用這種交通工具,在限速六十公里上道路使用Segway會被罰二千克郎。
有關嚴重罪行例如謀殺、強姦及侵犯兒童等罪案的刑事責任追溯期限將會被取消。仲裁處今後會將年齡介乎十五至十八歲被判監的青少年改判為非監禁式的刑罰,這些青少年會被限制人身自由及會被嚴密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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