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妻者被拒家庭團聚
去年移民局在調查過七名男子的刑事檔案記録後拒絕了他們跟外籍妻子在挪威團聚的申請,理由是他們都曾經和外籍女子通婚及有虐妻或虐兒的案底。法例規定外籍人士在挪威住滿三年才可以用獨立身份申請居留,很多挪威男性利用這個期限在三年內虐待外籍妻子並在限期前跟妻子離婚,很多過埠新娘為了取得居留權承受了心理及肉體的暴力對待,有些更被迫當娼,有保護婦女組織要求將獨立申請居留權要住滿三年的要求縮短至一年。去年有一萬五千人申請家庭團聚,當中主要來自泰國,多數為跟挪威男性結婚的泰國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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