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10

逃稅男子判監三年半

Moss法院判處一名五十一歲逃稅男子三年半監禁及充公六百萬財產。商業罪案調查科發現該男子隱瞞了零一年間將一間資訊科技公司賣盤得來之二千萬入息,他其後將款項存放在外地之逃稅天堂,藉此逃稅五百五十萬。法院判詞指近年有多宗納稅人利用在逃稅天堂投資等高端方法來避開繳納大筆稅項,由於有關當局在調查該等案件難度很大,所以要用阻嚇性判刑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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