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05

醉酒駕駛女律師被判入獄

一名女律師於二零零三年在奧期陸Frogner區因醉酒駕駛並撞毀多輛汽車而被捕,當時她體內之酒精為千分之一點九。
奧斯陸法院去年判處她罰款五十萬克朗及二十五天緩刑,但她認為傳播媒介對案件之廣泛報導應該視為減刑之理由,所以提出上訴,不過上訴法庭並不同意此項意求,反而將刑期改為四十天,其中二十五天為緩刑,即是說她要入獄十五天。
醉酒駕駛之罰款判刑準則是月薪的一點五倍,事件中的女律師申報之年薪為六百三十萬克朗,她月薪之一點五倍應為七十八萬七千五百克朗,不過法庭認為此類罰款應該有上限。案件中的罰款是挪威有史以來同類案件最高的。
日報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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