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交易個人資料新規定
數據監管局規定所有互聯網供應商要在三星期後刪除客戶個人資料,警方認為這是不法份子的喜訊,數據監管局則堅信這是保護個人私隱的勝利。
當局是根據個人資料法第二十八段禁止儲存非必要資料來作出上述要求,即是說IP地址擁有人的身份資料在三星期後會被刪除。警方表示近年來一連串的嚴重罪案調查工作都有賴存檔超過半年的數碼資料,若挪威只將檔案存檔三個星期而丹麥及瑞典則是六個月的話,相信罪犯們都會知道以後在那裏犯案。數據監管局則認為不可以接受全民式監控個人資料,該局認為警方在無需監控所有人的情況下依然有足夠權力監控疑犯。
09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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