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紛仲裁
零八年經糾紛仲裁處 (Konfliktrådet) 處理的暴力案件達一千七百七十九宗,比零六年增加百分之十三,暴力案件就佔該處經手個案總數兩成,刑事毀壞案則佔案件總數的百分之十八,店舖盗竊及恐嚇案則分別佔百分之十四及十一。零八年被轉介往糾紛仲裁處的案件為八千九百六十宗,比零七年的九千一百二十宗下降百分之二。該處調停的個案中被告主要為十五至十七歲的男童,男性比女性多三倍。多數個案都可以找到解決方案,去年達成調停的六千六百七十七個協議中只有二百二十一宗以違約告終。調停的方法包括賠償、工作或約束人身自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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