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07

司機醉酒駕駛,車主也要受罰

一名女車主因為將車借給一名醉酒及無駕駛執照的男子而被判監禁二十一天及罰款一萬克朗。基斯蒂安桑法院法官表示同類案件的量刑標準為入獄三十天,由於事主為初犯及並無案底所以才判監二十一天。警方亦表示法院判刑嚴苛但正確。
日報02.0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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